乐易玲不再担任邵氏授权代表及法律…

乐易玲不再担任邵氏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 接班人3月上任 | 香港01

人称“乐小姐”的乐易玲,现任电视广播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(艺员管理及发展)、邵氏电影执行董事及总经理,但邵氏兄弟控股有限公司日前发声明宣布,乐易玲小姐自2025年8月25日起,不再担任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,而执行董事顾炯先生已获委任为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。

顾炯先生于今年3月加入公司,担任执行董事,于会计及企业财务管理方面有近30年经验,而乐易玲小姐仍是公司执行董事。

乐易玲曾留学日本,曾任职佳艺电视及丽的电视,担任电视剧集助理编导,及后升任为编导,亦担任多部电影的制作统筹及制作经理。乐易玲于1983年至1993年任职于电影制作公司,包括邵氏兄弟,担任制作统筹及监制,2009年至2015年,乐易玲任职于无綫电视,担任多套大型电影制作的监制及制作人。

2003年11月乐易玲加入无线电视(TVB),担任艺员科助理总监,至2004年5月升任制作资源部副总监,及后于2008年1月升任制作资源部总监,2016年7月升任助理总经理(艺员管理及发展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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